公司概覽
客戶服務
事業發展
創新科技
資訊中心
企業社會責任
English
環保表現
持續發展
• 環保政策
• 環保工作的成績
• 環保表現
關心社區
教育
附註:
代表HIT港口運營部分。
範圍1排放(公噸二氧化碳當量) 為港口擁有及控制的源頭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。
範圍2排放(公噸二氧化碳當量) 為港口使用能源而引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(源自電力、蒸汽、熱力及製冷的溫室氣體排放)。
溫室氣體排放密度(每標準箱的公斤二氧化碳當量) 為範圍 1 和範圍 2 溫室氣體排放總和除以港口年處理吞吐量。
用於計算範圍 1 的排放系數採用英國政府供公司申報使用的溫室氣體轉換系數 (UK Government GHG Conversion Factors for Company Reporting) 和美國環境保護署頒佈的溫室氣體清單排放系數 (USEPA’s Emission Factors for Greenhouse Gas Inventories) 。
用於計算範圍 2的排放系數來自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。